为了更好地关心和服务职工群众,进一步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职工之家建设,保障学院发展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生病必访
职工长期患病或生病住院治疗,工会及时前往看望慰问。工会慰问金(或购买慰问品)一般为200—300元,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女职工分娩,工会女工委前往看望。
二、职工或直系亲属、配偶丧事必访
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丧事,工会进行慰问,给予慰问金300元,并送花圈以示哀悼,帮助处理善后事宜。
三、职工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必访
职工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或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工会及时前往慰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困难补助,并尽所能提供帮助。
四、职工家庭纠纷必访
职工家庭发生纠纷矛盾,工会上门协调关系调和矛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职工思想不稳定、工作遇到困难必访
职工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等,出现思想不稳定,工会及时了解情况,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帮助反映,积极协调,为职工排忧解难,稳定思想。
各工会小组根据本制度,结合小组情况,做好“五必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