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学院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作提案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落实情况
一届二次教代会共征集提案18件,正式立案17件(1件提案因问题已经解决没有立案,已向提案人解释)。在17件提案中,教学管理方面提案6件,占提案总数的35.3%,内容包括加强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外聘教师管理、实验员工作量计算、教研室活动经费等;行政管理方面提案5件,占29.4%,内容包括临床医学系建制和人员配备、编外人员待遇、绩效考核条例的修订、提高教职工交通补贴等;后勤保卫管理方面提案6件,占35.3%,内容包括教职工午餐补贴方式改革和改善供应、甘洪路修路期间教职工上下班问题、设立教职工休息宿舍、甘洪路转弯至学院路口交通安全问题等。
一年来,在院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工会有效协调督办和承办部门的认真落实下,提案做到了件件有回复,条条有着落。目前已解决落实的提案13件,占76.5%;正在解决落实的提案1件,占5.9%;因条件不具备等原因,目前无法解决的3件,占17.6%。提案人满意的共11件,占提案总数的64.7%;较满意的3件,占提案总数的17.6%;一般的3件,占提案总数的17.6%。
院工会高度重视,严把提案办理质量关。院工会本着对代表充分尊重、对提案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并协助承办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努力使提案办理结果让教职工满意。根据提案办理规范程序,要求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分析、研究和归类,确定是否立案,明确承办部门。要求承办部门限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分管院领导认可签字后,向提案人反馈,再由提案人签署意见。
做好提案的督办工作,及时跟踪提案办理过程。组织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跟踪督办,重点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的落实情况。对未能解决的提案,要求承办部门给予解释说明,并做好与提案人的沟通交流。对提案满意度低的,院工会及时与提案人联系,了解原因。专题召开了由提案人、部分教代会代表和院领导以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提案办理反馈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决相关问题。
实施承办部门“一把手”工程,确保提案妥善处理和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负责人负总责,从严要求、从快办理,表现出对提案落实高度负责的态度。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人员,认真分析、限时办理,并加强与提案人沟通,争取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
提案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提案缺乏调研,导致提案无法解决或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已经解决。二是少数提案质量不高;三是有的承办部门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缺少与提案人的沟通或合理的解释,没有得到提案人的支持和理解,致使办理结果未被认可,挫伤了双方的积极性。
二、一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
为了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院工会于2011年12月22日下发了《3868银河总站关于征集教代会提案的通知》。提案征集工作得到院党政领导、各处室、系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处室、系部、各工会小组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广大教代会代表立足基层,结合实际,认真征询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月15日,共收到提案35件。院工会将根据《3868银河总站教代会实施细则》,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归类、整理、审议和立案,提交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办理,并加强对提案办理的跟踪督办,确保提案妥善处理解决。
提高提案质量,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和学院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提案的妥善处理和落实,必将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对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履行教代会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提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