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至今,我院已参加三期省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2016.7-2017.6, 2017.7-2018.6,2018.7-2019.6,每期均为一年 ),共缴费83240元,其中职工个人缴费7720元。有20多位生病住院教职工合计获得补助86000多元,体现了学院工会和上级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心帮助和工会会员之间“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医疗互助活动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欢迎。
近日接《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关于做好在榕直属学校单位在职职工第四期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详见附件),本期(2018.7-2020.12,一年半)实施办法规定,每人缴费标准150元,其中职工个人缴费每人不低于80元,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数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0% 。第四期医疗互助实施办法较大幅度提高了重病大病的补助标准。
鉴于以上情况,经院工会研究,本期医疗互助金每位在职在编教职工个人缴款80元,余70元由院工会专项经费支出。如个别确有特殊情况不愿意参加医疗互助的教职工,请在6月1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工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报告部门负责人。如没有异议,则由院工会统一报名,个人80元互助金由7月份职工工资中代缴。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国家医保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基本医保制度的补充,是工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互助金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筹集,集小钱办大事,有利于减轻职工个人医疗负担。希望全体教职工都参加这项互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