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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8银河总站关于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作者:时间:2012-12-03点击数:

 

3868银河总站关于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修订)   

闽卫院教〔201164

培养高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是学院的根本任务,为保证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控,完善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坚持学院“一机制两要素三融合”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政行企校”四方联动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完善人才培养目标设定、教学条件配置、教学过程和结果评价四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对人才培养全过程质量情况进行监控评价,形成以学院为核心、政府为引导、行业企业共同介入、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二、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组织机构和职能建设

建立院系两级教学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实施教务处、系部、教研室三级质量管理,建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和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校企合作理事会、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与教育和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医院和企业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质量的管理和监控。

1.调整校企合作理事会、专业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加大主管部门、行业学会、企业(医院)专家学者的参与比例。

2.建立包含校内外专家的院级教学督导专家库,成立校企合作教学督导组,加强校内教学过程和校外顶岗实习的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学院实践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对学院教学质量实行全程监控。

3.进一步加强教务处、系部、教研室的管理,通过听课评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专业调研等方式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有效监控。

4.发挥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和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在收集用人单位对实践教学、毕业生质量、教风学风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意见和建议的作用,及时反馈和协助解决问题,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向校外延伸。

(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

广泛调研,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经过专家委员会论证后,制订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方面要从人才培养目标分析入手,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发挥行业、企业(医院)专家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职业技能标准和课程标准中的作用,确保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实时、有效对接,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三)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保证教学行为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完善包含教学管理组织、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师资队伍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研科研管理七大类教学管理制度。同时在原有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基础上,健全与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适应的教学运行管理制度,使相关工作有章可循。

(四)改善教学条件配置 

严格控制课程、教材(含立体化教材、专业教学资源库)、师资、基地、设备等条件的配备质量,满足教学需求。

1.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开展职业岗位调研、工作岗位任务分析、课程结构分析、课程标准制定、学习项目设计、立体化教材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开发,明确专业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教学团队职责,保证课程开发质量。

2.专业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各专业教材选用进行科学性、适用性分析,并确定选用教材。开展校本教材开发立项工作,支持教师与行业企业(医院)一线技术人员联合开发基于工作导向的教材。

3.深入开展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专任教师职业能力实践,实现兼职教师教育化、专任教师职业化。吸纳行业、企业(医院)专家共同参与教学过程,聘请兼职教师进校或在顶岗实习单位参与专业教学;鼓励学院教师进入企业(医院)或实习实训基地带班教学。

4.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实行校内实训基地校企共建共管共享。

加强校企合作理事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在实训基地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召开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共同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学院职能部门巡查,校企合作教学督导组专家抽查等形式,对校内实训基地的情况进行评价,对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保证校内实训基地的科学建设和有效运作。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临床、护理等教学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教学基地准入标准、职责,学院制定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明确教学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实践教学与管理人员职责。

(五)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1.以教学工作为中心,重视校内教学质量监控,逐步形成目标监控、过程监控和结果监控相结合的监控体系。

教学目标监控。从专业设置开始,建立教学目标监控,根据对市场人才需求的调查、预测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结果,确定新专业的设置及调整各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制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职业技能标准。

教学过程监控。制定教学过程管理文件,建立质量监控的制度体系。院系两级从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对完成教学全过程进行监控。加强通过教学检查、院系两级督导听课、专家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学信息反馈、教学评估等,及时了解和检查教学环节中出现的问题,纠正教学工作中的异常情况。

教学结果监控。对在校生学业成绩、职业技能水平、毕业论文(设计)的分析,以及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方面对教学结果进行监控。重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工作情况的反馈,促进专业结构调整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以及职业技能标准的进一步优化。

2.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组,完善教学督导制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教学督导由院长领导,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教学督导采取协商、听课、会议、座谈、调查等民主工作方式,完成以下工作:为学院重大教学政策的出台提供咨询和建议;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听课,掌握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课程(包括实训课)的一线教学情况;加强针对性的听课,密切与青年教师的关系,指导帮助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试卷质量进行抽查评价;对教学工作状况进行评价,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教学检查与考试巡视、审阅人才培养方案等。

3.完善学生评教和学生信息员制度,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务处每学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一次调查,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到教师所在系部,由系部负责向教师本人转达评议情况。定期填写教学信息反馈表和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及时掌握教学动态信息,适时调整教学状态。

4.落实教学检查制度。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教学检查。教务处和各系部要经常组织日常教学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学期初教学检查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检查为主,由分管教学及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处、各系部及各教研室组织。学期中进行检查是教学质量全面检查,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材料及时报教务处。学期末教学检查以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由教务处和各系部组织,成立考风考纪巡视组,及时巡查并互相反馈。

5.加强教学结果监控,强化考试管理和考试质量分析工作,加强实践教学结果质量监控,完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工作。

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课程考试的命题、试卷审查、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各系部负责本系部试卷审查、考试质量总体分析工作;教务处负责试卷审核、考试安排、试卷印制、组织巡考、收集各系部考试质量总体分析材料和试卷抽查等工作。

各系部负责实训教学、专业见习、毕业实习、职业技能考核结果的检查、质量分析等工作;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抽查(抽测)、评比和分析材料的汇总。根据汇总结果及时改革实践教学管理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灵活调整实践教学环节以及时间,灵活配置教师、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基地等教学资源。

毕业论文的组织和质量分析由各系部组织完成,材料由教务处汇总,教务处每学年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6.健全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采取抽样问卷调查等方式,每年对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就业岗位、企业满意度、岗位职能要求等方面进行跟踪调查。重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主要分析本专业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被用人单位认可程度,本专业毕业生的特点、能力和社会适应性情况,企事业单位对本专业今后培养工作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学工处负责毕业生调查分析和综合评述,教务处根据毕业生调查分析和综合评述资料,结合国家、省教育部门有关教学要求,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有关专业课程设置的计划,指导各系部新学期(或新学年)的课程安排。

7.健全教学质量监控的反馈处理系统。健全教学信息反馈处理制度,重视收集、分析和整理教学督导员、教学信息员、教务管理员反馈的各类教学信息,由教务处汇总分析后反馈给各系部和学院领导,并由各系部将教学评价信息反馈给教师。

对于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属教学事故的,根据《3868银河总站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大的任课教师,将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由各系部及时更换授课教师,各系部限期督促、帮助停课教师整改,经系部考核合格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重新授课。

健全教务处、系部两级教学档案,强化档案中的教学质量评价,将各项数据作为教师评奖、晋级和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加强各系部教学工作、教研室工作的管理,收集各项教学检查、抽查、评估情况及教学督导、教学信息员等反馈的各类教学信息的力度。

(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1.完善正方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生评教栏目,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灵活性、及时性和动态交互性的特点,简化学生个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过程,促进任课教师及时改进和完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

2.建立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管理服务平台,针对医院(企业)教学见习、顶岗实习等管理地点分散,过程环节多、评价主体多元化等特点,依托数字化校园平台,建立校企一体、过程共管的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现学院、医院、企业实践教学管理信息互动共享。

    3.建立学生能力培养管理系统和个人能力成长信息档案,如实记载学生学习期间的企业(医院)见习和顶岗实习经历,收录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实习考核结果、企业(医院)评价及认证等形成性资料,记录专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认定考核情况及结果,实现能力培养“全程记录、全面信息化”管理,为学生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档案。

4.建立校企、师生信息交互系统,为学生、企业(医院)、学院之间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多方信息的交互和传递,满足师生在线交流、业务指导、师生互动信息统计、专业指导教师与企业(医院)兼职指导教师、校企合作工作站在线信息交流、教师考核与评价等功能,为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信息反馈提供依据。

(七)创新质量评价办法 

1.构建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将学生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衡量学生学业的核心指标,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保证用人单位满意度在质量评价中的核心地位,形成全方位、多元化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

2.创新学业考核方法。在学生学业考核的过程中,注重学生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实现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多元化,对在校生学业成绩、职业技能水平、毕业论文(设计)分析等多方面对学生学业进行综合考核。

3.注重行业企业(医院)和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政行企校四方协作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结果质量评价。定期举办校园开放日和用人单位调研活动,发动行业、企业(医院)、社会力量参与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形成指导学院人才培养、反映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信息的外部质量控制渠道。同时,逐步建立人才培养质量年报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对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督。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构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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