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8银河总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10-09-30 点击数: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现对2009年3月修订的《3868银河总站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作进一步补充修订,并予印发。

一、预案制定原则
建立健全处置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主动权,维护校园公共秩序和师生权益,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平安校园”、“学生安全第一”的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认真扎实地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对可能出现影响校园或社会安全稳定的言论、动态或已经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做到依法办事,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及时果断。
二、适用范围
(一)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发生在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各种严重暴力伤害、群殴导致师生伤亡的治安和刑事案件;针对学院师生的各类恐怖事件;在校园内进行非法传教等政治性活动;其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二)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内个重点部位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及周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在学院内和学院所在地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事件。
(四)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震灾害等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类次生灾害等,对学校及师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
(五)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针对学院网络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
(六)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要求
(一)院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相关处室和系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一)。
(二)职责及要求
1、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定期排查,及时解决学院存在的安全隐患。健全机制,快速应对。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院领导及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处置工作。
2、各处室、系部要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和预案,加强防范意识。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把不稳定的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3、院保卫处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牵头负责处室。突发事件的第一发现人须及时向院保卫处值班人员报警,院保卫处值班人员接警后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一线值班人员,并同时报告带班院领导,重要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一线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根据现场事态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报告现场情况,同时向院办公室报告事态信息,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带班院领导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到信息应立即赶到现场,并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按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现场处置情况。
4、突发事件对外报道由院办公室负责。
四、信息报告制度
(一)坚持值班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突发性事件信息,及时报告,以利于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二)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要经常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收集潜在性、预警性、深层次的信息,并及时报告。
(三)学生干部和各班级信息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把本班级、本宿舍发生的异常情况各报系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和宿管科,以便学院尽早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安定稳定事件
1、处置程序
(1)发现学生未向学院相关部门申请自主举行校内大型集会、外来单位或人员擅自召集学生集会及各种未经审批赞助学生团体活动等,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及一线中层值班人员,并及时到达现场;保卫处人员应及时控制集会主持人,同时通知监控室及时调用集会现场周边探头适时监控,通知门卫保安关闭学院大门,加强警卫;一线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事态发展情况与现场处置情况。
(2)发现校园网络出现反动或不良信息,校园网络监督员及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学院信息中心关闭或封堵有害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及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院领导。
(3)根据现场情况,一线值班人员,应及时了解情况控制事态,视情节轻重通知相关处室、系部等人员,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事件。
2、注意事项
(1)在有关领导未到场时不要轻易对事态加以评论和谴责,避免激发学生不良情绪。
(2)要注意观察、掌握组织者相貌特征、名字等有关第一手资料。
(3)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管理与监控,做到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
(4)加强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和物质保障工作。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程序
(1)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和电工。
(2)各接警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线值班为现场第一指挥员,保卫处人员应配合电工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并组织指挥现场人员迅速采取果断施用消防器具进行扑救;对小火(局部小范围)立即扑灭;对于大火应立即组织学生疏散并同时报“119”火警。
报警内容:闽侯荆溪3868银河总站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报警人***,联系电话*******。报警后要派出人员到校门外公路桥头交接处或校门口等候,以便为消防车引路。
(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一线值班应立即通知院领导及相关处室、系部。
(4)现场工作人员(辅导员、宿管员)应及时组织学生疏散,由宿管员立即打开疏散门,辅导员在楼梯把守指挥,防止挤伤踩踏事故发生。先救人,后救物,及时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学生疏散后,应及时检查伤亡情况。
(5)保卫部门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接近火场。门卫保安人员做好警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学院。
2、注意事项
(1) 火灾扑救的首要任务是救人,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救火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 在逃生时应先用湿布捂住口鼻,然后猫腰或爬行快速逃离火灾现场。
(4) 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火。
(三)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程序
(1)发现食品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院领导以及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报告,并在医务室人员和其他同志的协同下,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务室或就近医院救治。
(2)由后勤管理处会同保卫处封存食品留样和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许进入食堂操作间和售饭处。
(3)学工处立即组织学生会、团委会干部组成陪护人员队伍,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
(4)经院领导审定,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学生工作处及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如有家长来学院探视,学生工作处等相关人员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一般不公开对外扩散信息。如须对发布信息由院办公室负责,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
(4)新闻媒体如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院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避免报道失实。
(四)群体性突发事件
1、处置程序
(1)事件发生时,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系部负责人和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和其他教职工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并立即向院领导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2)各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3)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即送往院医务室或附近医院救治。
(4)如遇斗殴事件,须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参与人员带往保卫处。
(5)如遇社会闲杂人员在校内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并控制闹事人员。门卫保安人员应在事件发生时立即关闭校门以防闹事人逃逸。
2、注意事项
(1)处理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注重正面疏导、正面教育。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五)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等)
1、处置程序
(1)遇到洪水、地震、台风应及时通过广播等各种方式通知全校师生洪水、台风可能发生和登陆时间,做好防范工作;地震发生应立即启动预案,果断处置。在未解除预警期间禁止学生外出,保安人员要做好门卫看管工作。
(2)各相关处室领导和教工抢险队成员全体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3)辅导员必须住校,做好学生的点名工作,并及时将点名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2、注意事项
(1)遇到突发险情时应及时疏散人员,并准确报告险情位置和事态发展情况。
(2)在救援队未到时要妥善处置,确保人员安全。
(六)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
1、处置程序
(1)接到报案后,保卫处人员和一线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稳定事态并保护现场。
(2)经请示院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注意事项
(1)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
六、保障措施
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处置需要,对各类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决定调用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招待所、车辆及其它物质。
七、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发现及时、报告准确、处置得当,使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推诿责任、离岗脱岗、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类公共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图
九、信息报送流程
附件一:3868银河总站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重要联系电话
3868银河总站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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