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软件上自行提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2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马院:

根据税务机关最新通知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个人提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渠道统一为:“个人所得税”APP。为避免个人扣除信息遗漏,请各部门通知所属教职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自行提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原已在亿企薪税保微信公众号上完成信息提交的,此次也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重新提交),因“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提交的信息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反馈到学院客户端,故请在1月5日前完成信息提交工作(1月5日后提交的,也可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发放工资时进行个税扣除)。
 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因“个人所得税”APP为全国数据的统一提交平台,提交信息量极大,可能存在注册验证码发送延缓等的问题,请合理安排注册登录时间。

 

附件:《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i.fjwzy.cn/detach.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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