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提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26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马院: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国家允许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按照政策要求,首先需要个人自行提交其中5项专项扣除的基本信息(大病医疗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部门申报扣除),个人信息提交完整后,在计算月度工资时才可进行税前扣除,请各部门务必及时通知到部门所属全体人员,通过以下微信渠道提交个人专项扣除项的基本信息。
一、关于提交数据的真实性
按照税法要求,公民应该对自己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因为信息失实导致的税务风险,个人需要自行承担。建议大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二、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方法
1、关注微信公众号“亿企薪税保”,公众号链接:
http://t.17win.com/Jzingcf ,也可扫二维码(见附件3)。
2、按提示操作,绑定手机号(个人使用的微信对应的手机号需与附件1中的手机号一致,如不一致,个人提交的信息学院财务软件将无法自动对接,故请务必核对手机号)
3、点击“自助服务 --> 专项附加扣除”,按照工具的指引自行填写提交
4、选定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提交时间要求
首次个人信息提交,请务必确保在2019年1月3日前提交完成,否则无法在1月工资发放时进行税前扣除。以后每月个人信息如有变动信息,请自行在当月3日前提交。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魏莺联系,电话22066290,内线6290联系。

附件链接:i.fjwzy.cn/detach.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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