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奖助项目评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申报对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标准、条件,参见《3868银河总站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三)指标分配
福建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指标共计15个,其中等额指标13个,差额指标2个。
各系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申报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并经学校认定为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标准、条件,参见《3868银河总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三)指标分配
福建省教育厅下达我核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共计394个。学校根据各系上学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各系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评审具体要求由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