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请根据学生手册上评选条件于2021年9月24日前完成奖学金、先进集体(文明班级)、先进个人(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以二级院(系)为单位汇总至学生工作部311(纸质版和电子版)。
需上交材料: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的2020-2021学年奖学金、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审阅表 、文明班级审阅表、公示名单及发放表。每个表格均需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均需系部签字盖章)。相关表格模板可见附件。
注意事项:
1.本次评优评先请参照2020年印发的《学生手册》;
2.评定对象为2017级五年专、2019级三年专、2020级三年专学生;
3.认真确认学生是否有补考、挂科,是否有处分;
4.请每位辅导员认真核对确认学生姓名,特别注意同音字不要打错。否则在文件和奖状上也会出错;
5.计算奖学金评定比例时可以四舍五入,但班级评奖人数不能超过学生总数的30%。
在评选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周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