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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工处     时间:2020-06-28   浏览次数:

各系,各位同学:

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相关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续贷申请对象

所有往年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需继续贷款的学生,必须提交续贷申请。

首次贷款申请详见通知/xgc/info/1130/3632.htm

二、续贷申请(根据自己申请的贷款银行进行操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省内省外生源通用)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电话95593

1.提出申请。71日后,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

2.签订合同。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原件至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因疫情防控需要,如申贷流程有所变更,以当地教育局或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3.提交《受理证明》。下学年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至辅导员。

(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仅限福建省生源)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服务电话96336,微信号fjrcb96336

1.登录系统: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或登录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zxdk.fjnx.com.cn)。用户类型为“学生用户”,登录账号为:学生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进入系统。

2.提交申请。对申请表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后,在“贷款申请”菜单中发起“续贷申请”。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承保,仅限福建省生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服电话:95580,华安保险福建分公司:95556

1.登录系统。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华安助学”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

2.提交申请。学生拍照上传身份证、学生证,线上提交续贷申请。

(四)除上述省份或银行以外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位同学自行联系相应经办银行,并按照银行要求及时办理续贷申请手续。

三、高校确认

(一)国家开发银行:下学期开学返校后提交《受理证明》至辅导员。

(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下学期开学返校后向辅导员进行高校确认信息登记。

(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生源):下学期开学返校后向辅导员进行高校确认信息登记。

(四)其他省份或银行贷款:下学期开学返校后,根据当地银行要求携带纸质高校确认回执交至辅导员。

具体高校确认工作安排,待开学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请各系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学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顺利完成首贷或续贷申请工作。特别是要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积极办理助学贷款,切实减轻家庭负担。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说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负担,贷款时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91-22869910

 

学生工作处

2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