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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04-26   浏览次数:

闽委教办宣〔201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推动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关工委和老同志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教育部办公厅在近两年广泛开展调研、建立联系点进行探索实践、及时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职成厅〔2013〕5号)。请各地各校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贯彻执行该文件精神,着重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的意义。要充分认识教育部在颁发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实施近五年后,针对职业院校在校生已分别占高校和高中阶段在校生“半壁江山”的实际,专门就如何加强职业院校关工委建设再发一个指导文件予以强调的特殊目的和意义,其主旨就是为了更有效发挥职业院校和相关行业离退休老同志的独特优势,让他们通过职业院校关工委的组织协调,更好地发挥在加强职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引领和职业技能帮带等方面的配合补充作用,以进一步帮助提升我国未来产业大军重要来源和主要力量的综合素质,使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的一种教育类型,能更好地发挥其对支撑产业转型和技术进步的基石功能。

二、根据学生特点,做好关爱工作。要认真把握职业院校学生现有素质基础特点,根据他们学业发展、身心成长和将来工作的需求,明确所要给予的重点关爱内容和工作领域,在保证学校已有教育管理帮助工作机制正常运行的同时,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完善职业学校关工委以现职领导及相关部门为主导,积极调动老同志为主体力量来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特别是要在主动争取、多方引领职业院校和相关行业新退休的老同志及时补充关工委队伍力量上下功夫,使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断得到改善,贡献应有力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职业院校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从列入计划议程、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组织关工委同志参加会议和学习文件、落实关工委老同志应有待遇、做好培训宣传工作、制定必要工作制度等方面,加大对关工委工作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力度。目前尚未成立关工委的职业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组建运行步伐;根据教育部关工委要求,今年先力争在教育系统所属职业院校都能尽快建立关工委组织并开展工作。省、市、县教育关工委要通过明确专人分管、搞好上下联络、发挥联系点引领示范作用、适时交流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等渠道,加大对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的分类指导力度,使其顺利、健康、扎实、有效地得到发展和深化,真正达到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应有目的。各地各校开展关工委工作有关做法经验及建议意见,可及时以信息简报方式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邮箱mjggwb@163.com,联系传真电话0591-87854645)。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