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学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六次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本次学习由党委书记曾武祈主持,纪委办公室主任张梦全领学第九章条款。校领导、全体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参加学习。
会上,副校长周雄、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熊美兰、人事处处长陈筱瑜围绕学习内容依次发表学习心得体会。周雄提出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服务意识,服务群众,服务师生;要解放思想,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要时刻怀着对纪律、对群众、对组织的敬畏之心,心装纲纪。熊美兰表示,要不负党和人民,坚守党的“生命线”;坚持人民至上,不越纪律“警戒线”;以人民利益为重,筑牢人民“幸福线”。陈筱瑜认为,要增强纪律意识,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要坚持底线原则,确保人事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要强化服务意识,以科学、高效的工作方式保障人事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前进。
曾武祈结合今天的学习内容和学校实际,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理论武装,树牢群众观点。依靠思想建党、理论武装,各级党组织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树立“为人民谋幸福”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强烈意识,不断净化灵魂,升华思想,坚定信念,保持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
二要深入师生群众,做实群众工作。要把“执政为民”的宗旨化为自觉的工作理念,聚焦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勤勤恳恳为师生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干实事,着力解决好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做深、做细、做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合法利益。
三要紧密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要敢于接受师生的监督,要畅通和规范师生群众诉求表达方式,做到问计师生、依靠师生、服务师生。
稿件:宣传部
文字:高施
审核:宋维
责编:曾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