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义工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院“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标兵和优秀义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结合本支部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人生观和对党、对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广大团员思想稳定,遵纪守法、在学习、工作、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本年度团员中违纪人数不超过团员数的5%。
(2)团支部积极组织团章、党章学习小组,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认真配合党组织做好团员青年的推优入党工作。
(3)广大团员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有良好的学习风气,考试无舞弊现象,学习成绩普遍较好,体育达标率为90%以上。
(4)团支部凝聚力强,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明显,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在班级中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认真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活动,认真落实《团支部工作条例》,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开展特色支部活动,支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并详细记载于《共青团工作手册》。
(5)团支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办好班级黑板报,积极向学院主要刊物和院系宣传部投稿。
(6)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在该团总支支部名列前10%)。积极组织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参加学院体育节、艺术节和社团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团支部之间有竞赛、交流、联谊。
2、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有计划,坚持抓三月促常年,长抓不懈;开展长期的、有实效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有影响、有声势志愿服务不少于4次。
(2)青年志愿活动做到“五定一包”(定时间、定基地、定项目、定人员、定对象,包服务),做到经常化、有形化、制度化、项目化。
(3)能结合所学专业,开展有特色、有创新的服务活动,并加强宣传报道。
(4)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注意经验总结并做好交流。
{5)本年度团员中违纪人数不超过青年团员数的5%。,体育达标率为90%以上。
3、优秀团干部
(1)带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领团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做团员青年的表率。
(2)热心团的工作,组织纪律性强,严以律己,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积极组织和协助其他班团干部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成绩稳定,总积分名列班级前50%以内,本学年无补考、无违纪处分,体育达标。
(4)积极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参加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4、优秀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大胆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积极参加学雷锋和青年志愿活动,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专业成绩稳定,学习态度端正,总积分名列班级前50%以内,本学年无补考、无违纪处分,体育达标。
5、青年志愿者标兵
(1)明确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
(2)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
(3)认真参加社会实践,并取得较好成效。
6、优秀义工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2)积极参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老师、同学及服务单位或个人的好评。认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取得较好成效。
(3)在义工活动中不服从管理,对服务对象不友爱、不礼貌,受到批评;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在义工活动的记录中弄虚作假者不得参加评选。到优秀义工评选截止日期前,仍有学院处分未予解除的,不予参评。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系团总支根据各班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按系团支部数的10%推荐,并上报详细事迹材料。院团委根据事迹材料,研究决定。
2、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参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
3、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各系团总支按团员数的3%推荐。被推荐对象须在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团员,并经民主推选、支委会讨论通过产生,任职不满一年者原则上不参评。
4、优秀团员评选由各系团总支按团员数的5%推荐。被推荐对象须在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团员,经民主推选、支委会讨论通过产生。
5、青年志愿者标兵评选由各系团总支按青年数的5%推荐。被推荐对象由各团支部通过民主推选、支委会讨论通过产生。
6、优秀义工在2011级学生范围内进行评选,考察入学后两学年的义工时数,时数标准参照学院义工活动管理办法中相应规定;优秀义工获得者不得超过全班学生数的10%,累计完成义工总时间在班级排名的15%以内。
三、相关事项
l、各系团总支应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系应将推荐的候选对象名单公示三天。院团委也将根据各系上报的候选对象经审核后公示三天。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取消名额不予替补。
3、推荐候选对象应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统一造册,上报院团委。
共青团3868银河总站委员会
二O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一:
2012~2013学年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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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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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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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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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岁青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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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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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事迹材料附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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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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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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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迹材料写在本表背面,无须再另附纸。
(2)请于2013年4月16日前将此表随申报材料报院团委。
主要事迹
附二:
2012~2013学年院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
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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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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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青年志愿服务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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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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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岁青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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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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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事迹材料附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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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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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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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事迹材料写在本表背面,无须再另附纸。
(2)请于2013年4月16日前将此表随申报材料报院团委。
主要事迹
附三:
2012~2013学年院优秀学生团干部推荐表
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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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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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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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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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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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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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事迹材料附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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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支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
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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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迹材料写在本表背面,无须再另附纸。
(2)请于2013年4月16日前将此表随申报材料报院团委。
主要事迹
附四:
2012~2013学年院优秀学生团员推荐表
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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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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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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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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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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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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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事迹材料附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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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支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
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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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迹材料写在本表背面,无须再另附纸。
(2)请于2013年4月16日前将此表随申报材料报院团委。
主要事迹
附五:
2012~2013学年院青年志愿者标兵推荐表
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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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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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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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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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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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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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事迹材料附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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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团支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
团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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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事迹材料写在本表背面,无须再另附纸。
(2)请于2013年4月16日前将此表随申报材料报院团委。
主要事迹
附六:
2014届院优秀义工证书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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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义工分会
(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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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义工小组(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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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工
活
动
记
录 |
时间
(年、月) |
内 容 |
服务时间
(小时数)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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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完成时间(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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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分会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义 工
联合会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注:(1)义工活动记录可用附页形式填写。
(2)请于2013年4月16日前将此表随申报材料报院团委。
义工活动记录表
时间
(年、月) |
内 容 |
服务时间
(小时数)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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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完成时间(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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