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时间
根据读者需求并结合我馆实际情况,本学期图书馆开馆时间作部分调整,从8月3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如下:
服务场所 |
开放时间 |
报刊阅览室、自修室(厅) |
8:00-22:20 |
图书阅览室(二、三、四楼) |
8:00-19:00 |
电子阅览室 |
14:30-22:20 |
注:图书借还地点:大厅总服务台,借还时间:8:00-19:00
2、为实行大流通管理模式,需对馆藏图书进行再加工,特此决定:8月31日——9月6日图书暂不外借,期间读者可入馆阅览和还书,9月7日起恢复正常借阅。请读者于9月6日前将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过期未还者我馆将暂停其借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