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的设备为大宗设备。
二、采购原则与形式
图书馆大宗设备采购应在学院采购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学院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由学院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取招标采购的形式,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
三、采购工作流程
1、在市场调研或试用的基础上,根据年度经费预算精神,馆内部门负责人填写设备申购表,提出设备采购申请。
2、逐级报馆长、学院分管领导审批,若采购金额超过10000元需再报院长审批。
3、将审批后的申购表及相关的技术指标资料提交学院采购办,由采购办组织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
4、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由申购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等两人以上(含两人)负责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并拟定合同,经馆长审核(采购金额较大的合同须经学院监察室审核)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院办公室、采购办、图书馆、供应商各执一份。
5、将正式合同复印一份交馆办备案。
6、供应商按合同供货,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7、验收合格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8、按学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