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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关于2022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2-03-29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相关精神,促进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助力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职业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立项课题分为常规课题和专项课题,所有课题实行统一管理,申报对象依据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自主选择。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对有重大研究意义被列为重点课题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中,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专项课题由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联合发布,并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如下:

1.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

2.职业教育知识技术技能建设研究院专项课题;

3.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

4.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专项课题。

课题选题方向、申报限额、申报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申报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职教本科,下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职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课题组核心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含)以上中心组织或联合组织的课题申报,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学科)组建课题组。

3.承担中心组织或联合组织的课题,申请延期后仍未能按期结题的,课题组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自课题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报;承担2019—2021年中心组织的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或相近内容和题目申报。课题申报单位不重复推荐当年已申报其他省级科研单位的同一内容(或核心研究内容基本相近)和题目的课题。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5.立项课题研究时长原则上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课题申报单位应负责落实立项课题日常的管理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的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等工作。

6.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改课题研究单位、课题负责人、核心成员排位顺序、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7.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等)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独立成果(包含论文、著作以及研究报告等内容),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8.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制度文件、教改方案及论文等,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2022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作为结题的成果主件。

9.本通知由各设区市职教中心(教研室)转发至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限额推荐。仅接受单位统一申报,个人申报的不予受理。

10.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至我中心网站“课题研究”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fjzj.org.cn)。


附件:1.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申报指南

2.职业教育知识技术技能建设研究院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3.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4.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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