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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02  点击:[]

各系部:

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9〕48号)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闽教考〔2019〕48号文件规定:“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普通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须参加2020年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获奖考生于7月进行获奖资格申报。”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省内院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立功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以上申报对象的考生,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主动向系部申请。各系初审、汇总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填写《2020年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并于7月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考生花名册和相关附件以压缩包的形式,以“系部+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fjwzyxmb@126.com),纸质盖章版的考生花名册和相关附件送交至教务处30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其他事项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申报,防止漏报、错报。


联系人:冯瑞华  联系电话:18006907892,22869915(1304)


附件: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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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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