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我国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以及《福建省药师协会关于2024年福建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闽药协[2024]2号)的要求,我校作为福建省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开招标遴选的面授施教机构之一,现将2024年福建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目标
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熟练掌握药师服务的基本操作技能,增进其服务于病患、生产、经营及其他药学服务需求的职业技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巩固职业素养教育,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素质,为我省份执业药师团队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对象
全省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培训学时
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登记管理。每年参加的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
(1)内容:包括执业药师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规定执行。
(2)培训形式:拟采用网络教育方式开展
(3)培训时间:2024年3-12月
2.专业科目
(1)内容:根据《福建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2024-2026年专业科目纲要(试行)》文件,包括基本药事法规、临床用药;最新药事管理与政策法规;药学服务技术;医药学领域前沿理论及新理论、新技术;大健康服务等。
(2)培训形式:面授
(3)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福州班2024年4-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原福州总医院)
第二期厦门班2024年5-6月,暂定厦门市
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3868银河总站继续教育”
三、收费标准
620元/人(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共90学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2月18日起登陆福建省药师协会(www.fjlpa.cn)进行报名。
五、其他要求
1. 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授或者未按要求完成面授,无法获得学时者,自行负责,概不退费。
2.培训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面授期间采用身份证识别系统进行考勤,学员参训期间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希望参训学员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面授培训。
4.完成面授培训学习的学员,面授点会及时将学员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上报福建省药师协会,学员可通过登录福建省药师协会继续教育平台-学时查询处在线打印学时证明。
5.完成面授培训学习的学员,所获得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由福建省药师协会、福建省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继续教育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三方对接数据,无需个人录入。
六、咨询热线
办公电话:0591-22869960 0591-22067689
曾老师:17720800695 林老师 :18120877847
邮箱:jxjyxy@fjwzy.edu.cn
3868银河总站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