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2009年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09〕874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核心的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福建省乡村医生系统化教育中专水平证书》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
二、专业、学制及教学方式
招生专业为卫生保健专业,学制两年。采取集中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半脱产教学方式。
三、培养目标
通过对在岗乡村医生实施中专学历教育,使学员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得到明显加强,使学员掌握适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和一定的院前急救能力;具有开展农村社区健康教育、群众保健、计划免疫、康复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的能力;具有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社区卫生管理能力。在提高学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同时,帮助学员取得中专学历。
四、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
严格执行《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计划》。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课程设置分为理论课、实习课、考试辅导课三种。其中,理论课共21门,分必修课与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共16门,包括临床解剖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急症的识别与处理、内科学与传染病学、外科学与皮肤性病学、妇产科学与妇女保健学、儿科学与儿童保健学、五官科学、中医学概论、基础护理学、预防医学;选修课5门,包括全科医学概论、心理卫生与心理障碍、健康教育、营养与膳食指导、卫生法规。实习和考试辅导课安排在第4学期,实习包括实践演示和临床实习两部分;考试辅导课包括实践技能模拟考试与讲解以及综合笔试模拟考试与讲解两部分。
五、办学形式
依托3868银河总站(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挂靠单位)作为我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的主办学校,根据乡村医生实际情况,办学实行弹性学分制。以就近、方便学员为原则,在乡镇卫生院设置教学基地(教学点),通过以华医医学教育中心制作的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IPTV互动教学系统”为媒体,开展以视频教学为主,课堂教学、分片辅导、集中面授和个人自学等手段相结合的开放式教学形式。
六、招生与录取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条件:已取得《福建省乡村医生系统化教育中专水平证书》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
2.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持有下列证件和资料于2009年9月23日至29日到当地县(市、区)卫生局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A4纸);
(2)《福建省乡村医生系统化教育中专水平证书》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A4纸);
(3)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近期、同一蓝色底版彩照,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所在县和乡镇,详见附件3)。
3.填写《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已报名的乡村医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汇总形成《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按规定时间报设区市卫生局,由设区市卫生局复核后于2009年10月15日前连同报名表、照片、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名汇总表加盖公章(Excel电子版同时上报)报省卫生厅科教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名单确定后由3868银河总站(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挂靠单位)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各地市卫生局寄发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三)录取工作
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由3868银河总站负责,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按有关要求,在“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管理系统”中录入学员个人信息(要求准确无误),汇总并编写录取名册,并向地市卫生局寄发录取名单,统筹安排教学点,编制各教学点学员一览表,确定并汇总各教学点负责人等。
七、学籍管理及毕业待遇
有关学籍管理工作由3868银河总站负责。凡经审核后正式录取的学员,统一按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和日常管理。凡取得学籍的学员,完成教学计划,各门课程考试合格者,由3868银河总站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中专毕业证书,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可以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学员在学期间不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学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毕业后执业地点不变。
八、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整个教学过程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及教学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规划,审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2.定期和不定期对全省各教学机构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
3.协调各教学机构做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
4.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全省教学工作会议和教学管理研讨会。
1.负责本地区在岗乡村医生招生动员工作;
2.负责本地区整个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过程的组织管理;
3.监督本地区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4. 定期和不定期到各县(市、区)检查教学工作;
5.协同各县(市、区)组织好考试考务工作。
1.负责本县(市、区)招生动员工作;
2.安排教学点的设置,安排学习场地和相关配套设施;
3.对各教学点负责人进行组织管理考核;
4.定期和不定期到各教学点检查教学工作;
5.协同有关乡镇卫生院做好每学期考务工作的布置,监考工作的安排。
(四)3868银河总站(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挂靠单位)
1.制订在岗乡村医生员中专学历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2.负责学员的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发放毕业证书;
3.负责把学员资料录入管理系统;
4.做好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5.组织安排考务工作及补考工作。
1.指定班主任和班长;
2.做好学员的日常教学安排、考勤和教学课堂的组织工作;
3.做好学员的安全以及相关生活安排;
4.负责教学设施的管理等工作;
(六)华医医学教育中心
1. 提供视频教学课件、教学服务器和教材;
2.负责学员IC卡的制作及管理网站的建立和系统维护;
3.配合各级管理领导小组做好招生动员、考察、督察和考务巡视等工作;
4.负责协助办学单位进行日常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的督导;
5.负责教学系统的使用、安装培训、技术维护工作。
九、收费及管理
学费标准:学员每人每学年的学费为1500元,二年共计3000元(不含教材和资料费)。由3868银河总站(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挂靠单位)收取,并出具发票。(详见附件4)
十、工作日程表
(一)招生动员
1.2009年 9 月 10 日前,传达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并发放相关资料。
2.2009年 9 月 20 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安排专人通知符合学习条件的乡村医生,并签字留档。
(二)报名及学员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3日~9月29日。符合学习条件的乡村医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报名并填写《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附件1)。
2.资格审核:2009年10月12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审核报名学员材料原件并在《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各县(市、区)卫生局按每教学点15~20人的原则划分教学点,并填写《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汇总表》(附件2)、《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点学员相片一览表》(附件3)及《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点负责人联络表》(附件5),然后连同学员报名材料复印件报设区市卫生局复审。
3.资料汇总:2009年10月15日前,各设区市卫生局审核学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在《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照片以及上述《福建省乡在岗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汇总表》、《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点学员相片一览表》及《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点负责人联络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同时上报Excel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厅科教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录取工作
1.2009年11月10日前,3868银河总站(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挂靠单位)根据学员报名材料及初、复审意见,进行学员录取工作。为录取学员建立学籍,同时编制“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管理系统”。
2.2009年11月20日前,3868银河总站(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挂靠单位)向地市卫生局寄发录取名单,3868银河总站网站(
www.fjwx.com.cn)发布学员录取名单。
(四)开学准备
1.2009年11月20日前,华医医学教育中心根据“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管理系统”报名情况制作学员信息卡。
2.2009年11月25日前,华医医学教育中心将教学仪器、教材和学员信息卡配送到各教学点。
(五)正式开学
2009年11月30日前启动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全省教学点举行视频开学仪式。
附件1: 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
附件2: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汇总表
附件3: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点学员相片一览表
附件4:相片规格要求及收费通知
附件5: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点负责人联络表
附件6: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卫生保健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表
福建省卫生厅科教处 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二○○九年九月 二○○九年九月
附件1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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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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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二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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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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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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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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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执业
证书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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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水平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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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县(市、区) 乡(镇) 村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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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手机: |
县(市、区)卫生局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卫生局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卫生厅复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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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报名审核表
2009年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
教学点学员相片一览表
市 县(市、区) 镇/乡教学点
贴2寸照片
|
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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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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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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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编号:1 |
姓名: 编号:2 |
姓名: 编号:3 |
姓名: 编号:4 |
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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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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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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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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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编号:5 |
姓名: 编号:6 |
姓名: 编号:7 |
姓名: 编号:8 |
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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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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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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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2寸照片
|
姓名: 编号:9 |
姓名: 编号:10 |
姓名: 编号:11 |
姓名: 编号:12 |
注:1、此表一式2份,上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2、相片共交5张,一张黏贴在报名审核表指定位置,二张黏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黏贴1/3即可,以便撕起他用),另二张黏贴在2009年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点学员相片一览表上。
3、为方便管理,各县(市、区)卫生局可依据此格式复制。
附件4
相片规格要求及收费通知
1、蓝底彩照,2寸,2张。
2、正面免冠,头部与上身占相片面积各一半,不能用大头照;女生长发要束起,不配戴首饰;要求近期照片;相片不能发黄变色。
3、衣服请避开与蓝色相近的颜色。
4、在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所在县、乡镇,不得用钢笔、签字笔等书写。
收费通知
请各位已录取的乡医,于2009年11月30日前存入第一年学费(1500元),缴费凭据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集中汇总用挂号寄至3868银河总站卓仪荣老师收,以便开具发票。
户 名:3868银河总站
帐 号:3500 1896 3070 5000 1329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附件6
福建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卫生保健专业教学计划
一、教学目标
1. 总体目标:为我省农村培养与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相适应、具有综合服务能力、能适应新时期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能为农民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服务的合格初级卫生技术人才。
2. 业务目标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继续学习和适应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能力。
(2)掌握适合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和一定的院前急救能力。
(3)具有开展农村社区健康教育、人群保健、计划免疫、营养指导、康复指导、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和社区卫生管理能力。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规定,参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并通过乡村医生调查、座谈及走访,明确乡村医生工作实际需求,并结合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导向,制定了《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卫生保健专业教学大纲》。
主要分为三部分:
1.卫生保健专业规定的中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如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保健医学、中医学、健康教育、营养与膳食指导、卫生法规等。
2.符合乡村医生工作实际需要的内容,如护理学基础、急救医学、全科医学、心理卫生与心理障碍等。
3.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重要内容,在相关的各个学科的教学过程中,均突出考试的重要知识点,渗透模拟考题练习。并计划在全部学习结束、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前,进行适当形式的考前冲刺辅导。
三、招生对象、学制与时间分配
1.招生对象:已取得《福建省乡村医生系统化教育中专水平证书》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
2.学制:二年。
3.时间分配:计划培训时间为四学期,总学时数2040学时。
(1)理论课(第1~3学期):1530学时。授课72周(一年52周中减掉4周节假日和假期),学员每周上课22学时,相当于每天3.5学时。
(2)实习课(第4学期):320学时。每周约21学时。共计15周。
(3)考试辅导课(第4学期):190学时。每周21学时,共计9周。
(4)考试约2周,机动2周,假期8周。
四、课程设置与授课时数
1.理论课(第1~3学期):1530学时。总计21门,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部分。
必修课包括:临床解剖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急症的识别与处理、内科学与传染病学、外科学与皮肤性病学、妇产科学与妇女保健学、儿科学与儿童保健学、五官科学、中医学概论、基础护理学、预防医学共16门课程。
选修课包括:全科医学概论、心理卫生与心理障碍、健康教育、营养与膳食指导、卫生法规共5门课程。
课程安排详见进度表。基于学员的实际需求,大部分学员已经有多年的临床经验,为了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并且学以致用,每学期均开设了相关的基础医学和临床课程,有助于学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实习课(第4学期):320学时,包括实践演示和临床实习两部分。其中,临床实习100学时,学员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结合每天临床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实习80学时;另20学时集中到较近的县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实习。
3.考试辅导课(第4学期):190学时。其中,实践技能模拟考试与讲解98学时,综合笔试模拟考试与讲解92学时。
五、考核
开设的理论课程全部实施考核,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管理两种形式,考试课16门,考查课5门。考查课程以单元成绩进行计算,凡是通过本科目的所有单元测试即算结业,予及格或不及格的评价;考试课程以笔试考试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由3868银河总站统一组织命题,地市卫生局组织考试,以县为单位集中考试,获得60分以上即算本课程结业。
实践演示课通过相应的操作考试及日常学习中各项作业表格的填写来考核,实习课则通过实习遇到的病种、病例数及科室主任的评定来考核。
学员所有课程的考试及考查合格后获得卫生保健专业中专学历证书。
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二年制卫生保健专业教学计划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教学时数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第三学期 |
第四学期 |
考试 |
考查 |
|
总学时 |
视频授课 |
练习讨论 |
面授 |
|
|
1 |
理论课 |
临床解剖学 |
91 |
41 |
40 |
10 |
91 |
|
|
|
√ |
|
|
2 |
生理学 |
92 |
42 |
40 |
10 |
92 |
|
|
|
√ |
|
|
3 |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 |
59 |
31 |
20 |
8 |
|
59 |
|
|
√ |
|
|
4 |
生物化学 |
45 |
24 |
15 |
6 |
|
|
45 |
|
√ |
|
|
5 |
病理学 |
85 |
44 |
30 |
11 |
|
85 |
|
|
√ |
|
|
6 |
药理学 |
110 |
52 |
45 |
13 |
|
|
110 |
|
√ |
|
|
7 |
诊断学 |
163 |
78 |
65 |
20 |
|
163 |
|
|
√ |
|
|
8 |
传染病学与卫生法规 |
45 |
26 |
15 |
4 |
|
45 |
|
|
|
√ |
|
9 |
内科学 |
156 |
71 |
65 |
20 |
156 |
|
|
|
√ |
|
|
10 |
妇产科学与妇女保健 |
94 |
47 |
35 |
12 |
94 |
|
|
|
√ |
|
|
11 |
儿科学与儿科保健 |
96 |
49 |
35 |
12 |
96 |
|
|
|
√ |
|
|
12 |
外科学与皮肤性病学 |
133 |
67 |
50 |
16 |
|
|
133 |
|
√ |
|
|
13 |
急症的识别与处理 |
73 |
38 |
25 |
10 |
|
|
73 |
|
√ |
|
|
14 |
五官科学 |
58 |
34 |
15 |
9 |
|
58 |
|
|
√ |
|
|
15 |
中医学概论 |
98 |
51 |
35 |
12 |
|
98 |
|
|
√ |
|
|
16 |
护理学基础 |
32 |
17 |
10 |
5 |
|
|
31 |
|
√ |
|
|
17 |
全科医学 |
22 |
13 |
6 |
3 |
|
|
22 |
|
|
√ |
|
18 |
卫生保健 |
24 |
15 |
5 |
4 |
|
|
24 |
|
√ |
|
|
19 |
心理卫生与精神障碍 |
31 |
11 |
17 |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