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868银河总站专科与中职衔接药学专业停考各助学点做好以下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继教中心     时间:2019-06-24   浏览次数:

 

各助学院校:

根据《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止开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考委〔2017〕2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专科)等9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闽考院自〔2018〕17号)文件精神,我院已于2018年6月21日下发《关于3868银河总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职衔接药学专业停考的通知》。

截止2019年6月21日,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药学(专科,专业代码:100801)专业助学班共有郑康妮等113名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尚未申请毕业。为进一步保证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助学工作的有序开展请各助学院校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通知符合毕业条件的药学专业考生,于2020年上半年(2020年5月前)前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起停止颁发药学(专科,专业代码:100801)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2.及时通知未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2019年6月停考后,按照《关于调整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文件规定选择善后处理方式“即从2012年下半年起,凡专业停止接纳新生后,仍安排二年的扫尾考试。扫尾考试结束停考后不再安排考点。该专业的考生可按下述办法选择善后处理方式:(1)可选择其它专业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参加考试。(2)尚缺二门以下(含二门)专业课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它专业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2)尚缺二门以上专业课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颁发转入专业的毕业证书。

 

 

 

 

附件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止开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考委〔2017〕2号)

附件2:《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接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专科)等9个专业新生报考的通知》(闽考院自〔2018〕17号)

附件3关于调整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附件4:关于3868银河总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职衔接药学专业停考的通知》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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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