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院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医学类自考助学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3〕1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闽教财〔2003〕119号)文件规定,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助学班学费为5280元/生,分两年收取。截止2019年6月20日,陈若婷等461名考生至今仍未缴纳第二年学费或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经研究,决定给予陈若婷等461名考生限制报考课程处理。请各助学院校通知相关考生。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与我院继续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60
附件:3868银河总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助学班未缴纳第二年学费或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学生名单
3868银河总站
继续教育中心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