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医学类自考助学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3]费1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闽教财[2003]119号)文件规定,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助学班学费共5280元,分两次收取,每次每生收取2640元。经查,截止2019年6月20日我院共有陈若婷等461名考生至今仍未缴纳第二次学费或申请缓交学费。现给予陈若婷等461名考生限制报考课程处理。
现将该批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8 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具实名)向我院继续教育中心反映,以便核查。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60
附件:陈若婷等461名限制报考课程学生名单
3868银河总站
继续教育中心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