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若娴等5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因妊娠、工作等原因,申请休学。根据《3868银河总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卫院继〔2021〕15号文)第四章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陈若娴等5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休学,按照流程办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至10日。若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反映。
联系人:廖老师 0591-22869959
附件:关于2024年3868银河总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休学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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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