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护理1班陈碧虹等4名学生休学期满,现提出复学申请,根据《3868银河总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卫院继【2021】15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该4名学生复学,安排至相应年级班级。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号
班级
是否缴纳学费
1
陈碧虹
2322311046
2023级护理1班
已交第一年学费
2
程洪英
2322311089
3
刘莹
2322311090
4
朱晓红
2322311188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若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反映。
联系人:廖老师 0591-22869959;林老师 0591-22067689
3868银河总站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