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林莹莹、林柳英休学期满办理复学手续的通知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24-04-03   浏览次数: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护理1班林莹莹2022级药学2班林柳英休学期满,未按照规定提出复学申请,未办理退学等相关手续,根据《3868银河总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卫院继【2021】15号文)第二十四条规定“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现给予此2学生7天期限(即412日前)办理复学手续,对于412日后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院将上报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老师 0591-22869959;林老师 0591-2206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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