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护理1班林莹莹、2022级药学2班林柳英休学期满,未按照规定提出复学申请,未办理退学等相关手续,根据《3868银河总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卫院继【2021】15号文)第二十四条规定“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现给予此2名学生7天期限(即4月12日前)办理复学手续,对于4月12日后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我院将上报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廖老师 0591-22869959;林老师 0591-22067689
3868银河总站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