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高校科研管理审计实务指南》、《3868银河总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闽卫院科〔2017〕15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拟于10月31日至11月30日开展2016-2017年科研经费管理专项审计,请各处室、各系部科研项目负责人(见附1),做好与审计内容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如:材料登记本等)。同时欢迎教职工、学生就以下科研项目相关情况向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22869962;联系人:张老师
纪检监察室邮箱:fjwzyjjjcs@163.com
附:1.2016-2017年科研项目明细表
2.审计重点内容
纪检监察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