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包含了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等内容。5月5日,健康管理系党总支第二支部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心得交流会
张眉芳同志表示:新《职业教育法》为我们职教人增强了底气,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一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偏见。同时,也对我们青年教师做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职业教育法》中提出,职业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这要求我们教师除了有满腔赤诚,一腔正气外,还要勇于开拓,大胆改革、营造教学实践一体化的课程教学新生态,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不断努力。
王国浩同志表示:新《职业教育法》中“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的问题,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