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健康管理系党总支第一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学习后,支部党员互相分享感悟。健康管理系党总支第一支部书记吴明同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家监察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实践和重大成果,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我们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着眼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教师党员温晓黛同志表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加深了理解,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都得到了提高。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新时代党务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学生预备党员洪阿雅同志表示,通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学好用好监察法,是我们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筑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