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院党〔2010〕25号
各总支、处室、系部、附属医院:
为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根据《3868银河总站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闽卫院人[2010]8号)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一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省内一流,国内领先”高职院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形成“敬业爱生,业精德诚”的师德风尚,塑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积极承担学院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教育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教师、辅导员;
(二)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的党政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有强烈的事业心,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三)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严以律己,宽厚待人,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四)绩效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办法
(一)民主推荐 各部门(以处室、系部为单位,下同)根据评选条件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民主推荐候选人。原则上每部门可在全院范围推荐2-3名,其中推荐本部门人选的,应附上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附属医院可根据评选条件在医院内推荐1-2名候选人。
(二)党总支审核提名 党总支对所属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民主推荐基础上,提名2-3名候选人(院直机关党总支可提名4-5名)。各党总支提名时应附上本总支所属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原则上各党总支提名本总支的人选名额不超过2名)。
(三)民主评议 学院对各党总支提名的候选人及事迹材料予以公布,接受全院教职工及学生评议。
(四)组织评选 结合民主评议,学院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进一步考核与测评,综合考核及测评情况,由党委会审议确定6名“师德标兵”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表彰。“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应于5月21日前完成民主推荐工作,各党总支应于6月10前完成提名工作,并填写候选人审批表,由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二)候选人要整理出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练,统一用A4纸打印,随审批表上报。事迹材料要提供电子版,发至E-mail邮箱:519459148@qq.com
(三)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好审核推荐提名工作,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广大教职工信服的师德标兵。
附件一:第一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附件二:3868银河总站“师德标兵”审批表
中共3868银河总站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第一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内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印发《评选通知》 |
人事处 |
5月10日 |
进行民主推荐 |
各处室、系部、
附属医院 |
5月21日前名单交各党总支,附属医院于5月30日前名单报学院人事处。 |
汇总上报推荐材料(书面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左右) |
各总支 |
6月10日前纸质文档送至人事处(电子文档发至E-mail:519459148@qq.com) |
在学院网开辟候选人情况介绍
专栏 |
党委工作部 |
6月14日前 |
候选人事迹民主评议及考核测评:组织考核组到各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考核及测评,其中团委负责组织团学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测评。 |
党委工作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团委 |
6月18日左右 |
拟定师德标兵名单公示 |
人事处 |
6月22日前 |
公示评选结果 |
人事处 |
6月23日—6月30日 |
报党委会批准行文表彰 |
人事处 |
9月10日 前 |
附件二:3868银河总站“师德标兵”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