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院人〔2010〕8号
各处室、系部、附属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闽政〔2009〕25号)精神,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学院师德水平,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闽教人〔2010〕28号)要求,决定今年在学院开展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宣传阶段(3-6月)
各部门要组织广大教师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教材、文件,同时开展向霍懋征、孟二冬和方永刚老师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霍懋征老师以爱执教、文道统一的教育思想,孜孜不倦、勇于进取的创新精神;学习孟二冬老师淡泊名利、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锲而不舍、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学习方永刚老师刻苦钻研、与时俱进,追求真理、矢志不渝,不辱使命、甘愿奉献,师德高尚、知行统一的精神。组织先进典型宣讲活动,建立“师德建设”专题网站,树身边典型,扬师德模范,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通过学习,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进一步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教师职业行为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提高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各部门要联系教师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教育思想转变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反思、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介绍等方式,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不断增强师德教育的时代感和实效性。通过教育使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是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承担者。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民族的未来和社会的发展。我们要从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确保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师德评议阶段(6-9月)
近年来,学院师德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广大教师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师德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但学院教育工作和师德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社会、家长、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提出了新的期待;一些教师教书育人责任心不强,为人师表不够自觉,教师的思想素质、师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理念、方法与手段亟需更新,教书育人的能力亟待增强。
各部门要结合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及“教育思想转变大讨论”活动,在教职员工中广泛开展新形势下如何当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的大讨论,要求全体教师对照先进典型人物、对照师德规范,开展师德评议,找出自己在师德方面的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的计划和措施。重点检查教师中存在不够重视教学、上课不够认真讲授或只重教书不重育人等对学生欠负责的现象,检查有否利用职权向学生谋取私利、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不端行为等,切实纠正教师的失德行为,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力求师德检查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学院将以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家长、社会人士评议学院师德建设情况,认真调查处理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9-12月)
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人物,在广大教师中树立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改革创新等各类先进典型。学院在本年度评先评优的基础上,评选出6名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师德标兵,并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学报编辑“师德建设”专刊,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导向、示范和激励作用。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研究解决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关爱广大教师,调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爱护学生的情感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当前,要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决禁止教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教师教学马虎、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不与学生沟通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学院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况予以严肃查处。
学院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的评价办法,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师德条件与学术专业等业务条件并重的原则,全面考核评价教师,注重考核教师的理想信念、教学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表现。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和评议,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具体行动,也是学院今后一个时期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本部门师德建设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以学习为主导,以活动为抓手,以考评为手段,以激励为动力,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师德建设年”活动开展得扎实而富有成效。各部门要加大对“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师德建设氛围,认真组织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师德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把“师德建设年”活动同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解决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与解决学院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结合起来,通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成果,促进学院事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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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