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药学系因教学工作需要决定购置一批原装进口实训设备,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如下:
一、 招标设备一览表:
第一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1.1 |
倒置显微镜 |
TS-100 F |
详见附表 |
1 |
1.2 |
CO2培养箱 |
HERAcell 150i |
详见附表 |
1 |
第二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2.1 |
多功能酶标仪 |
SpectraMax M3 |
详见附表 |
1 |
二、评标原则:
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方为三家及以上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合格投标商的数量不足三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学院招评标委将根据招标货物的实质性要求、最终成交价格是否合理等来确定投标人是否中标。
三、招标要求:
1.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生产、销售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3.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项目报价表(报价的货币种类需为:人民币,投标总价需包含配件、外贸代理费等其他费用);(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 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4)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投标货物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配置、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
6.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第一包的预算价(人民币107000元)作为第一包的最高限价(含验收费600元),本项目第二包的预算价(人民币290000元)作为第二包的最高限价(含验收费800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该包的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向我院财务处以转账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中第一包的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贰仟元整,其中第二包的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陆仟元整;转账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
四、投标截至时间:2011年9月1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项目报价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送达3868银河总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联系人:
3868银河总站科研处(行政楼206室)
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8960860933 或0591- 22869938
药学系进口设备申购(附件)(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