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标方式:
1.采用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经学院教学招评标委组织的谈判小组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竞标家数不足三家,则本次采购项目流标。
2.以投标人《投标项目报价表》最低的有效报价为准(允许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进行二次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列,其中第1名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其余投标人以次为第2中标候选人、第3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第1名中标候选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为某些因素无法继续提供货物供应,学院教学招评标委根据具体情况由第2名候选人参与供货,根据名次以此类推。如总计价格相同则服务承诺更优者中标(以学院谈判小组讨论决定)。
三、招标要求:
1.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生产、销售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6.投标货物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配置、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
7.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8.有串标嫌疑的,暂停招标程序,中标的一律无效。
9.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正本1份,副本5份。
10.投标保证金;
10.1报名时后需向我院财务处以报名单位账户转账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壹仟元整,转账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闽卫院科研201502号;并将转账单原件或复印件按相关规定放入投标材料中,如未提供转账单原件或复印件视为无效投标。
10.2投标保证金退还
10.2.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按原转账账号无息退还。
10.2.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按规定签订合同;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1.本项目的预算价(人民币48760元)作为项目的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该包的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我院统一组织货物安装现场察看活动,地点:学院行政楼204室,时间:2015年5月5日15:30(北京时间),如需现场察看的投标人请准时参加,我院不再另行安排安装现场察看活动。
13.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需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2,报价的货币种类需为:人民币,投标总价(含税)需包含配件、设备的运输及安装等其他费用);
(2) 投标项目技术商务表(详见附件3);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年检及时、合格);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法定代表人参与应标则无需提供)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9)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货物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90%的设备价款,余下的10%设备价款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该保证金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为便于安排开评标事宜,各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5日16:30前(北京时间)携带企业报名函(详见附件4)、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到我院科研处报名,未报名及逾期报名的不得参加投标。
七、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5月8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送达3868银河总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暂定2015年5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868银河总站行政楼4楼会议室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联系人:
3868银河总站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 行政楼4楼会议室
联系人:卞老师,联系电话: 0591-22869938
十、质疑或投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联系部门:3868银河总站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程主任
联系电话:0591-22869969
十一、投标保证金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户:3868银河总站
账号:35001896307050001329
附件:英语听力播放设备招标公告附件).doc
3868银河总站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