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8银河总站拟对学院西侧围墙排水沟段(A-C段)地质勘察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学院西侧围墙排水沟段(A-C段)地质勘察项目
2.项目编号:后勤招2018004号
3.项目概况:学院西侧排水沟段围墙(A-C段)约470米,实际长度以现场为准,地质条件由于多年水流侵蚀影响,且沿线多处有水塘并长期有水,经现场取点开挖3.5米深后仍为淤泥地质,土质条件薄弱。现因学院围墙工程建设需要,设计单位要求对该段进行地质勘察。
4.采购预算:最高控制价5.88万元,最低价中标,中标价包干,不再进行现场签证,各报价人要自行勘察现场,考虑不定因素产生费用,均需考虑到报价人已有的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不定因素费用项目(含中标人未考虑到,工程又必须要增加的费用);工程需要的优化方案的优化费用已含在中标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5.询价内容及要求:
根据我院提供的学院围墙工程施工图和本项目勘察范围(A-C段,约470米,实际长度以现场为准),要求勘察钻孔数不低于18个,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0号提交报价,并注明折扣率。各报价人的报价皆为含税的包干价格,后期不做任何调整。
(1)工期要求:甲方交付场地后20天内完成勘察并出具正式报告6份
(2)质量要求:所出具的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需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基础竣工验收合格。
(3)支付方式:按要求完成相应孔数的勘察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价50%,提交完整的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满足设计要求后支付至合同价90%,剩余尾款10%待学院围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以上付款前中标方均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及相关申请材料等,招标人以转账形式全额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
(4)施工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负责清场,工程结束后将工程垃圾清理干净,垃圾及时外运(外运场地须为环保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规范场地)。以上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移交场地时,应保证招标人可正常使用,招标人无须再增加其它工程费用,各报价人应将工程方案考虑全面。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询价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授权代表参加询价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4)《询价响应声明》(附件2)
(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文件需在密封口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其文件将被拒绝。
8.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9.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1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于2018年2月1日16:30前将报名材料传至邮箱:904190152@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勘察项目询价报名”,报名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负责此业务的投标代表及联系电话。
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08:30—09:3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09:3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3868银河总站行政楼407
注:响应文件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只接受邮政和顺丰),快递投标文件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询价响应文件的审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询价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了解其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如果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学院询价小组在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一览表》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列,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一致则在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以上投标人若不足叁家,但有贰家应标,直接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不足贰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12.询价结果公示:
询价结果将在3868银河总站网站(http://www.fjwx.com.cn/)公示三个工作日,请各供应商自行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质疑或投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4.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3868银河总站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22869936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