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18年1月26日起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省级示范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采购公告(招标编号:后勤招2018003号),投标截止时间内,共有4家单位参与投标。
首先,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4家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经评审,3家投标单位合招标要求,其中福州分镜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格审查不通过。
其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综合评分,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为:
第一名:海视(福建)影业有限公司,得分76.35分,报价58800元;
第二名:福建奥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得分53分,报价53600元;
第三名:福州光之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得分51.25分,报价59000元。
评标委员会一直建议该项目中标人为:海视(福建)影业有限公司,中标价58800元。
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2018年3月10日前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591-22869962。
特此公示
3868银河总站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