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招2019018号]
3868银河总站拟采购2019年福建省乡村医生规范培训资料印刷采购项目,现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能提供相关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报价,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如下:
1. 询价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售后服务等内容 |
数量 |
采购控制单价
(元) |
采购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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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年福建省乡村医生规范培训资料印刷 |
1.彩色封面:大200克铜板纸(附亮膜)
2.内文:150码,字数约240千字,大70克双胶纸
3.装订:胶装
4.成品规格:16开 260 mm×185mm
5.按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要求由中标方免费分别送达福建省乡医培训中心、福建省9个乡医分中心和75个乡村医生培训点。
6.合同签订7日内先提供500本用于师资培训;合同签订后14日内提供产品 |
30000 |
3.16 |
9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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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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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价最高控制价:94800元,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所在地新闻出版(版权)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法人,并提供相关印刷资质的证明复印件。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后,用户将与中标人共同验收,如中标人届时不派人来,则验收结果应以用户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3天前,将履约保证金存入我院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户名:3868银河总站,账号:3500189630705000132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该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终验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额退还。
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我院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拒绝其参加我院以后的采购活动。若中标人有违约事项发生,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保修金。(供应商在开标前不须交纳保证金)
6.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16:30工作时间(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将无法参加询价采购会)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授权代表参加询价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含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法人或授权代表将报名材料送至3868银河总站行政楼212室,卞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9905
7.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规格响应表》、《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2)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授权代表参加询价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3)。
(4)《询价响应声明》(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文件需在密封口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询价公告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询价响应文件递交须知:
(1)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7月11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
(3)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3868银河总站行政楼4楼会议室。
(4)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方可进行询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询价。
(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询价及相关内容若有更改请关注3868银河总站网站(http://www.fjwx.com.cn/),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潜在询价响应人。
9.询价响应文件的审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询价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了解其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如果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学院询价小组在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一览表》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列,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如报价一样则在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不足3家,本次采购流标。
10.询价结果公示:
询价结果将在3868银河总站网站(http://www.fjwx.com.cn/)公示一个工作日,请各供应商自行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11.质疑或投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联系部门:3868银河总站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69
3868银河总站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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