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引导广大师生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深刻认同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2023年11月23日,福建省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州大学“旗山学者”、法学院副教授潘运华受邀在崇健楼202开展专题讲座、教学研讨和法律咨询“三组合”活动。我校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部分学生参加讲座,讲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熊美兰、副院长来朋珍共同主持。
潘运华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意义与彰显》的专题讲座,以深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开篇,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六个方面,指导与会师生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的具体分析,潘运华带领师生感受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进一步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奉法强国的战略思维和崇法善治的鲜明导向。
专题讲座之后,与会师生和专家进行深入交流研讨,思政课教师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等有关内容向专家请教,对教学内容学理逻辑的把握与理解、教学案例的选择与问题设置等进行交流讨论。随后,同学们向专家咨询了关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实习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同学借钱不还该怎么办、大学生暑假打工等法律问题,专家不吝赐教、倾囊相授,与会学生受益匪浅、收获满满。
青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亲历者、奋斗者、受益者,广大师生将以本次讲座为契机,持之以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保持精益求精的“匠心”和善作善成的“巧心”,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真理光芒,提高法治意识、汇聚建功力量,以健全的法治思维、非凡的政治智慧、强烈的责任担当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春篇章。
稿件: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字:蒋楠
审核:熊美兰
责编:曾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