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2日下午,学校纪委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培训由纪委书记游锋主讲,纪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到场参加。
游锋以《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为题,围绕《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亮点等几个方面内容,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和阐释。他指出,《条例》的颁布施行,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为推动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重要保障。
游锋对学校全体纪检干部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从深从细开展系统学习,按照关于纪法贯通新要求,将《条例》各章条文与《监察法》内容逐一对照、认真研读,推动《条例》精神入脑入心。二是依规依纪依法落实执行,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边实践边总结,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探索和创新有效做法。三是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坚决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一体推进学校“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筑牢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生命线,确保学校“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条例》共9章287条,其作为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是在监察法颁布实施3年多后,对监察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回应与解决,并把好经验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对于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