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3868银河总站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要求,现将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参加笔试人员为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各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准考证号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11*******0001~11*******0060 |
3月21日(星期六) 9:00-11:30 |
3868银河总站教学楼211 |
11*******0061~11*******0120 |
3868银河总站教学楼212 |
11*******0121~ 11*******0180 |
3868银河总站教学楼214 |
11*******0181~ 11*******0240 |
3868银河总站教学楼215 |
11*******0241~ 11*******0300 |
3868银河总站教学楼311 |
11*******0301~ 11*******0332 |
3868银河总站教学楼312 |
注:1、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开始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打印准考证。2、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16:30分后熟悉考场或确认地点。 |
三、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者,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证件不齐全,不准参加考试。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未结束,考生不得退场;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方可离开考场。
3.试卷为主、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考人员只准带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进入考场。未按规定用笔作答,按零分处理。
4.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计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考生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作弊处理。
5.考试铃响后开始作答,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等;考场内禁止吸烟。
8.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10.考生有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报有关部门。
11.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四、笔试内容及成绩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可于2015年4月6日后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林老师、江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9963、22869970
3868银河总站
2015年3月13日
附件:1、考场示意图.doc
2、乘车路线和交通示意图(/content.asp?id=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