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原则上按照“2015年3868银河总站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中要求“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考生在体检前暂时还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经学院同意后,可在公示期结束当日起三日内提供;同时,在体检前向我院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逾期未能提供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868银河总站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