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一)第一组:
上午场岗位:护理、助产教师、美容专业教师
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9:00~13:00, 考生8:00前到候考室(护理系207教室)报到候考,8:10考生入闱抽签,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不得入场。
下午场岗位:临床医学教师、针灸学教师、健康管理教师
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14:00~17:00,考生13:00前到候考室(护理系208教室)报到候考,13:10考生入闱抽签,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不得入场。
(二)第二组:
上午场岗位:药品营销教师、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教师、临床检验教师
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9:00~13:00,考生8:00前到候考室(护理系207教室)报到候考,8:10考生入闱抽签,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不得入场。
下午场岗位:影像教师、眼视光教师、英语教师
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14:00~17:00,考生13:00前到候考室(护理系208教室)报到候考,13:10考生入闱抽签。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不得入场。
(三)第三组
上午场岗位:辅导员1、辅导员2
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9:00~13:00,考生上午8:00前到候考室(护理系109教室)报到候考。8:10考生入闱抽签,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不得入场。
下午场岗位:医学检验实验员、团委干事、基建工程技术人员、后勤处科员、财会人员、党委工作部干事
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14:00~17:00,考生下午13:00前到候考室(护理系206教室)报到候考。13:10考生入闱抽签,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不得入场。
二、面试地点:
3868银河总站地址在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可乘33、38路公交车到我院下车)。本次面试考场设在学院护理系,全体考生均需按要求提前在候考室候考,上午第一组、第二组候考室为207室,第三组候考室为107室;下午第一组、第二组候考室为208室,第三组候考室为206室。由工作人员指引到相关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
第一组、第二组面试内容为课程试讲,需书写板书。
第三组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四、面试程序、要求
(一)候考室程序
1.候考程序
(1)面试考生按不同组别要求分别于当天8:00前(下午场当天13: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收据到候考室候考,关闭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全过程采取封闭式管理。
(2)组内岗位出场顺序及各岗位考生出场顺序采取报到时现场集中抽签的方式确定。
(3)第一组、第二组各专业教师岗位,由准考证号排序为第一个的考生,抽签决定本岗位面试的出场顺序后,考生抽取组内本人出场顺序签。抽签号是1号的考生设定为考生代表,负责抽取本组面试题的类型卷(A或B),本组内所有岗位均用此类型对应的试题卷。第三组各岗位由准考证号排序为第一个的考生抽签决定本岗位面试的出场顺序后,考生抽取组内本人出场顺序签。上午抽签号是1号的考生设定为考生代表,负责抽取A、B卷中一卷为上午面试考题卷,另一卷为下午面试考题卷。
(4)工作人员与考生代表共同检查考试卷宗的密封情况,确认密封正常后在启封处签名。但不启封,由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员护送下,将面试卷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
(5)考生需服从候考室、备考室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抽签号依次进入备考室或考室。
(6)报考者所有通讯设备一律按姓名封存于信封袋中,由工作人员负责带至备考室外,待面试结束后于考室外交还考生,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
(7)候考室、备考室除考生和指定工作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
(二)备考室程序(仅第一组、第二组设置)
课程试讲的考生进入备考室后进行审题思考及备课,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备考时间到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三)面试考场程序
1.主考官召开考前会议,检查考场各项准备工作。
2.工作人员向考官发放面试评分标准、评分表、面试工作手册等资料。
3.纪检监察人员由纪检监察室选派,负责监督工作,并宣布考场纪律。
4.面试试卷经主考官、纪检监察员查验启封正常后,分发给各位考官;考官熟悉试题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时间为10分钟。
5.主考官通知工作人员请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6.主考官宣布考试开始,进入计时。
7.课程试讲考生考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结构化面试考生审题(不超过2分钟)、答题(不超过8分钟),考生开始答题时向主考官报告“考生开始答题”,工作人员开始计时;考生答题结束向主考官报告“考生答题完毕”。
8.提示铃声响起后,计时员宣布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结束答题,考生应结束答题。
9.考官进行独立评分。
10.计分员统计分数,报分员报分。
11.考生听完本人成绩后确认签字。
12.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请考生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13.面试结束后主考官与纪检监察员共同确认各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工作人员按清单顺序收集整理每位考官所有资料装订并封存。
五、成绩计算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他有效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二)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拟聘人选确认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选后,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组织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关体检通知将电话通知拟录用人选,请保持通讯畅通。
七、面试纪律:
(一)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招考单位或考官有失面试公正的活动。
(二)准时参加面试。等待面试的,应集中在候考室。
(三)随带身份证,以及要求携带的其他有关材料,自觉接受验证。
(四)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考生通讯工具应在进入候考室时统一关闭,装入指定袋中,交工作人员保管。
(五)不得将试题带出备考室和面试考场。
(六)不得向工作人员要求解释试题。
(七)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八)面试结束后,及时离开考场或听从主考官安排,不得再进入候考室,不得对外泄露面试题目。
八、考试监督
(一)主动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考试实施方案经报厅人事处审核批准后方能执行。
(二)学院纪检监察室人员在现场全程监督,遇有违规违纪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三)公开并畅通监督方式和渠道,设定投诉电话0591-22869869并安排人员值班,及时办理群众对考试的投诉。
(四)拟录用结果应及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