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要求,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等程序,并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吴清清同志为我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现公示如下:
岗位 |
考生
姓名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综合
成绩 |
名次 |
体检 |
备注 |
影像专业教师 |
吴清清 |
28.00 |
48.60 |
76.60 |
2 |
合格 |
该岗位拟聘2人,第1名自动放弃,无递补人选 |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6日— 2016年11月03日
如有异议,请与福建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或3868银河总站纪检监察室联系。
联系电话:
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212
教育厅监察室:0591-87853491
3868银河总站纪检监察室: 0591-2286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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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8银河总站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