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7月14日发布的《3868银河总站2021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方案》,现将招聘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报名我院2021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并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
二、考试安排
因疫情防控等要求,原则以线上考试为主,考试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请考生确保招聘考试期间(8月16日-8月20日)保持手机通畅。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用人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01 |
康复教师 |
刘老师,0591-22869827 |
02 |
护理实验员 |
林老师,0591-22869992 |
03 |
医学基础实验员 |
杨老师,0591-22869995 |
04 |
计算机实验员 |
楼老师,0591-22986225 |
05 |
预防医学实验员 |
06 |
学生管理人员 |
吴老师,0591-22869910 |
08 |
教务处工作人员 |
曾老师,0591-22869957 |
09 |
医学系办公室工作人员 |
刘老师,0591-22869827 |
10 |
医学技术系办公室工作人员 |
周老师,0591-22869833 |
11 |
健康管理系办公室工作人员 |
楼老师,0591-22986225 |
12 |
人文教学部教辅兼行政人员 |
郑老师,0591-22869995 |
13 |
体育部教辅兼行政人员 |
郑老师,0591-22869995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
吴老师,0591-22860013 |
15 |
组织统战部工作人员 |
谢老师,0591-23538371 |
16 |
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 |
郭老师,0591-22869906 |
17 |
后勤管理处专技人员 |
18 |
图书馆工作人员 |
蔡老师,0591-22869850 |
三、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下材料(含缺少材料),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3868银河总站公开招聘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登记表需如实填写,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还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证书信息可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如学生干部证明、开据时间应为近半年内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
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一)线上考试设备调试
1.8月14日—8月16日,考生应根据“设备及调试”要求(见附件《考生须知》),准备线上考试所需设备并进行调试。
2.参加线上考试的学员,在考试前20分钟,须通过考试时所使用的电脑(手机)向监考人员出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以便监考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和巡查考风考纪。对于参加线上考试所需的硬件设备、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的考场纪律,将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诚信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2.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8月16日之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承诺书经本人手写签名后拍照或扫描(文件名格式:报考岗位+姓名,如“02护理实验员张三”)发送至fjwzyrsc2019@163.com。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应聘者及考务人员身体健康,请参加线下考试、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严格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请(下载闽政通APP)主动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2021年3868银河总站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外省(市、区)入闽考生应按《八闽健康码应用指南》中有关“健康通行码”跨省互认共享(入闽人员)操作说明,提前做好出发地所在省(市、区)“健康通行码”和福建省“八闽健康码”的注册申领工作。
2.从即日起,建议应聘者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在往返考场途中,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3.考生考试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仅在查验环节方可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口鼻,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
4.应提前到达考场位置,注意现场提示,避免人员聚集。在考试开始前排队等候验证入场时,要求每人保持间隔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进入考试区域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及其他疫情证明材料,经查验合格且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6.进入考场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并向工作人员出示准考证、身份证,经查验合格且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进入考场。
7.考试结束后不拥挤,分流走,有序离场,不在校内停留。
8.应聘者如有以下情形,须按要求参加考试:
①“八闽健康码”为橙码或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或来自防控部门确定的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的应聘者须提前到定点机构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凭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参加考试。
②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已痊愈的应聘者,须凭出院证明、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告知书参加考试。
③考前14天有出境史,曾被集中隔离的应聘者请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和隔离期间的核酸检测结果参加考试。
④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被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观察满14天)参加考试。
⑤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应聘者,凭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参加考试。
⑥考前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凭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参加考试。
9.入校及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或属于上述第8点情形的考生但未能及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解除隔离告知书的,须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现场安排,按规定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离校。
10.考生必须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填写关于疫情防控的承诺书(请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入校时交给工作人员),无承诺书者不得入场考试。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若考生违反有关规定经劝解仍不遵守者或恶意破坏防疫规定者,我校有权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12.以上注意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13.因疫情防控需要,学院不设考生停车位,考点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车辆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请勿携带大件或贵重物品!
招聘考试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政策咨询解释工作,联系人:黄老师、江老师,电话:0591-22869963、22869970。各招聘岗位的考试具体安排由用人部门负责联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