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3868银河总站公开招聘笔试符合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一)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运动员需退役证明、获奖证书。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前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1.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2.符合《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90号)有关规定的在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加分细则参照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办理加分手续应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二、其他事项
凡符合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加分有关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3868银河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7月28日下午16:00前,到3868银河总站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待政策。
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笔试加分的报考人员,在3868银河总站官网(/)进行公示。
3868银河总站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