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868银河总站关于下达2015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闽卫院科〔2015〕2号、《3868银河总站关于下达2014年上级部门立项教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闽卫院科〔2015〕3号文,请各项目负责人按学院教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于4月30号前做好“3868银河总站教科研项目(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经费预算表”一式三份交科研处204,并领取“科技经费使用本”。并请其他科研项目未做项目经费预算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