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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医药卫生科研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9-03点击数:

      接福建省卫计委通知,2015年度医药卫生科研人才培养专项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报者详细阅读相关通知及申报要求,及时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注意事项:

      一、此次医药卫生科研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包含医学创新课题申报、青年科研课题申报、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申报三大类。学院限额推荐:医学创新课题4项、医学创新(软科学)课题1项;青年科研课题5项。

      二、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2)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需提供省科技厅出具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并注明项目名称。

      三、相关申报要求

    (一)医学创新课题申报要求:申请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201211日之后)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前三名)或已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获奖成果或发表论文应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相应证明随申请书附上,作为形式审查的条件之一。申请者应提供科技项目查新报告(查新检索报告需为原件且查新时间应为20147月之后)。

    (二)青年科研课题申报要求:申请者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已承担过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可申请。

      四、报送材料

    (一)医学创新项目: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A4打印,左侧装订,胶装成册,一式5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创新项目有关材料含查新报告、申请人职称评聘证书、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复印件等相应材料证明。

    (二)青年科研课题项目:课题申请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左侧装订,胶装成册,一式4份,含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请于27日前将有意申报各类项目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科研处204便于联系;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于32日上午报送科研处(行政楼204),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kyc206@163.com。我处将于33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通知同时要求承担各类在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在研情况表,应结题课题的负责人请填写结题申报材料,于39日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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