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中心与学院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院于2018年2月顺利完成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换证工作,获得新证,有效期限为2018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
依照《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条例》,使用实验动物从事科学研究、检定、检验以及利用实验动物生产的药品和相关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此次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顺利换证,将为我院使用实验动物开展相关的教学、科研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使用实验动物从事科学研究、
检定、
检验以及利用实验动物生
产的药品和相关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