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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马院: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1764号)、《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2018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党〔2017〕96号)文件精神,学院现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填报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于1月15日前将填好的表格上交党委工作部。
       2.按照中组部要求,20181月集中填报时,要对照《报告表》每一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如实填写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具体情况。同时,为确保填报对象个人信息的准确、完整,防止出现少报、漏报现象,要求填报对象不管填报内容是否变化,均要完整填写填报时每一项的具体情况信息。

       3. 请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见附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

       4.请到党委工作部领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填表注意事项》。联系人:黄小芳,内线: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