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省级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生活困难的因公致残、牺牲基层干部、党员;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三)
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获得者中的生活困难人员;
符合条件的人员
于5月4日前向所在
党
总支(直属党支部)
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见附件1)
,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见附件2)
,并出具有关文件(
如
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和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
初审
党
总支通过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提出初审意见,与相关申请材料
一同
于
5月9日
前
报
党委工作部,联系人:谢宗颖。
三、审核
与公示
党委工作部对经
审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
将在校内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的,提交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今后,
省级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基本定于
每年5
月初
开展
,符合条件人员可提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列入常规工作
做好定期摸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