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教学
党总支:
2017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即将开始。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材料,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的基本依据。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本文所提及的毕业生党员包含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现将做好
2017
届毕业生党组织关
系
转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各
教学
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主要内容,讲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和注意事项(见附件1),引导学生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坚决杜绝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而导致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现象。
二、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1
.
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党员本人要与单位联系,了解确认单位
党
组织
全称(基层党委一级)
。
2
.
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①
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②
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③
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④
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党员本人须事先与
迁入
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
3.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前,毕业生党员本人应先与转入单位进行沟通,在征得转入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应根据待转入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4.各
教学
党总支要及时提醒督促毕业生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对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介绍信保管不善而导致介绍信过期或丢失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6个月没有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没有交纳党费、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5.请各
教学
党总支认真统计、准确填写《
2017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本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稿汇总至院党委工作部(邮箱:
22413690
@qq.com
)
。
三、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
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相关单位党组织后,向党支部
报告具体
接收单位
的
党组织名称(
某某党委
),填写《
2017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
》并核对签字
。
2.
党支部将
毕业生党员
本人签字的统计报表交
所在党总支
审核,审核
通过
后,
汇总至党委工作部。
3.
党委
工作
部审核通过后,
由党总支确定时间统一
开具转移至省内
、
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考入本校
的
毕业生党员
(中职升高职)
由
党委工作部
统一办理校内组织关系接转。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时,毕业生党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件
。
4.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由学生本人现场核查,并进行密封,与介绍信一起转入接收单位党组织。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应由本人携带,不得由他人代办。毕业生党员必须在
有效期内
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并将介绍信回执联(加盖接收单位公章)及时邮寄回学院,邮寄地址:福州闽侯荆溪关口366号 3868银河总站党委工作部收,邮编:350101。
为避免回执在邮寄过程中遗失,
建议以挂号信的
方式邮寄介绍信回执。
2.有效期内因求学深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到党委工作部办理更换手续。
3.
严格实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责任制。
各
教学
党总支要切实负起责任,将《致201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3)发至毕业生党员手中,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认真核查毕业生党员填报的各项信息,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注意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与配合
,以确保本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3868银河总站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2.
2017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
3.致201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党委工作部
2017
年4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