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8银河总站2012年秋季收费院长公告

作者: 时间:2012-09-28 点击数:

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关于核定3868银河总站与菲律宾波比丘大学合作举办护理专业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2]217号)等规定,2012年秋季,本院对在校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代办费项目严格限定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因军训统一代办的服装费三项,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时结算”的原则,单独立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本学年各专业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学费:2010级、2011级高职生6000元/生.学年;2012级高职生6600元/生.学年;2012级高职生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12000元/生.学年;中职生3240元/生.学年(2012级中职生一年级免学费)。

2.住宿费:850元/生.学年(6人间),1200元/生.学年(4人间),5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

3.代办费:

①教材费: 800元/生.学年。

②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45元/生。

③新生军训服装费(军训迷彩服和实训服):240元/生。





 3868银河总站院长 林春明

二0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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